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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入“黑名单”
asia28365 www.aks.gov.cn 发布日期:2018-06-30 浏览次数: 文章来源: 阿克苏日报 字号:[ ]

    本报阿克苏讯 (记者 任红芳 通讯员 沈四海) 记者6月29日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,从今年开始,地区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制度,通过发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,加大社会曝光力度,强化社会监督,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失信惩戒,提高用人单位失信成本,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。
    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工作,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惩戒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重要措施,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    根据规定,存在克扣、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,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标准的;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、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,可以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“黑名单”。
    对被纳入“黑名单”的用人单位,将其失信信息通报银行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,在政府资金支持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履约担保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评先评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,使违法失信企业依法承担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的法律后果,警示其他用人单位,倡导守法经营、诚信为本的良好社会风气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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